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精讲班第35讲讲义
2K321010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10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1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制度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30~31条规定:
①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练习、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 )(04年考题)
A规划部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建设单位
D司法部门
E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答案:C E
 
2K321020掌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20掌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21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挖掘路面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
①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练习1、未经( )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A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B当地区政府
C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D当地市政府
E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答案:A E
 
2K321030掌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5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30掌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5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31申请施工许可证所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该法规第5条规定: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②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③施工单位己确定。
④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⑤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2K321032施工单位应采取的防止施工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措施
根据该法规第31条~33条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①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②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③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⑤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⑥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3)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K321040掌握《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40掌握《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41重大事故的界定
根据该法令第2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不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K321042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和保护现场的规定
根据该法令第6~8条的有关规定:
①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②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以上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③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2K321050掌握《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50掌握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51城市绿化用地不受侵犯和树木花草与绿化设施应受到保护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19条、第20条规定: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
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根据该条例第21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术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练习1、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04年考题)
A市建设局
B市政工程主管部门
C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D城市规划部门
答案:C
 
 
2K321060熟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60熟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的有关规定
2K321061施工项目进行工程验收的条件
根据该法规规定:
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准备竣工验收时应具备:
①施工单位应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②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③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④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⑤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⑥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⑦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⑨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练习1、工程验收前,应具备的条件中也包括()等几项。

A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B设计变更洽商
C建设单位已全部支付了工程款
D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E公安消防与环保部门出具的准用文件

答案:A D E
解  析:建设单位应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而不是支付全部工程款,从第9条看应该包括“公安消防与环保部门出具的准用文件”。
2、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准备竣工验收时应具备()
A施工单位应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B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
C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D建设单位已支付了所有工程款项
E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答案:A B C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