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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背景材料:
2001年7月,某市一世纪花园工地,A施工单位将该工程的部分单位工程分包给B公司。该分包商公司副经理直接安排工人利用即将拆除的物料提升机进行落水管的安装工作。4名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从建筑物内17层进入该物料提升机吊篮,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工作,当安装至12层时,4人边安装边让卷扬机司机将吊篮再提升一点,在司机启动电动机提升吊篮时,钢丝绳突然断开,发生高处坠落事故,3人死亡1人重伤。
问题:
(1)该安全事故处理应遵循什么原则?
(2)请指出事故处理的程序有关规定?
(3)对于项目的安全控制,分别有哪些要点?
(4)对于该工程的安全责任分工,总包商和分包商的责任各有哪些?
参考答案:
(1)
安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个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的处理程序为:
a报告安全事故
b事故处理
c事故调查
d调查报告
(3)从项目安全控制的三个重点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去进行分析,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施工环境。
(4)实行总分包的项目,安全控制由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承包单位的管理。
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单位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应令其停工整改,承包单位应统计分包单位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单位的伤亡事故。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分包单位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案例5)
背景材料:
有一蒸汽热力站工程,一次热媒蒸汽参数为P=0.8MPa,t=190~C,G=4t/h,凝水回收,二次为热水(t=80℃),供热面积为4X104m2。该工程在施工中曾有过几次工程洽商变更。竣工后在单项工程验收时做了以下工作:
1.对单项工程所含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逐项检查;
2.查验各种设备的性能和工作状况及性能稳定性,噪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记录或日记;
4.检查已验收合格的工程填写的资料移交单及工程验收记录。
另外,还查验了以下一些内容:
a.管件及支架安装;
b.施工技术措施;
c.防腐;
d.受力结构;
e.竣工测量资料;
f.竣工图;
g.材料产品合格证;
h.非标准设备的制造、安装;
I.施工日记;
J.焊接。
而在查验保温时发现,某些阀门的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
问题:
1.单项工程验收在何时进行;请判别以上背景材料中单项工程验收内容是否正确?有无缺项或补充?
2.工程洽商属哪一类检查验收?
3.分别指出以上从a---j各属于单项工程验收中的哪一类验收?
4.对“管网在工作状态下是否严密,其防腐工程施工质量是否良好”项目检查是否为单项验收内容?为什么?
5.如何处置查验中出现的不合格?
答案:
1.单项工程验收在单项工程竣工后进行。背景材料中所给出的四项验收内容有错,即第②项是总验收的“鉴别事项”中的工作,不应该放在单项工程验收中。第③项应改为:检查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另外应补充2项:改第②项为:“按规范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增加:⑤“工程验收合格后,遗留问题仍由施工单位处理”。整理后,单项工程验收内容为5大类,即:
①对工程的各分部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逐项检查;
②按规范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
③检查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④验收合格的工程,填写资料移交单及工程验收记录;
⑤工程验收合格后,遗留问题仍由施工单位处理。
2.工程洽商为设计变更,属以上第①类,因为设计变更也是整个设计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3.查验内容中a、c、d、h、j属于以上第②类,而查验内容中b、e、f、g、i则属于以上第③类。
4.对“管网在工作状态下是否严密,其防腐工程施工质量是否良好”的检查,不属于单项验收内容。它们应届于总验收中的“鉴别事项”。
5.对查验中发现的某些阀门的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作以下处置;
①在不合格之处做出标识,进行记录;
②进行不合格的评审;
③根据评审决定,进行返工;
④返工后,对其重新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⑤检验人员要保存好全部不合格的控制记录。
(案例6)
背景材料:
某企业一大型试验室施工现场,在拆卸成捆网架杠杆时,16名操作工人所在的脚手架平台突然因东北角脚手架屈曲变形而倒塌,16人坠落,12人死亡,4人重伤。事故调查中发现:
1.项目经理为抢工期,事故当天上班时,命令这16名工人立即支拆网架杠杆,现场没有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
2.拆网架前,项目部未做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也无书面交底材料;
3.脚手架设计荷载远比16人集中在局部脚手架时的小,也未考虑16人操作时的附加动荷载和发生变形、屈曲的可能。
问题:
1.项目经理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
2.项目部这种做法违反了什么原则?·
3.脚手架坍塌还说明了哪个安全控制重点被忽视?。
答案:
1.项目经理这种只顾进度的做法不对。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是一种违章指挥行为,导致现场操作中完全没有安全控制。
2.项目部这种做法违背了施工安全控制中“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拆网架过程的技术与安全要点、危险点以及防范措施未作任何安全交底,也无安全交底记录,导致本次操作中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存在。
3.项目部完全没有控制环境不安全因素这个安全控制重点。16人集中在一起操作,加上操作中的振动与冲击荷载,使脚手架受到远比设计大的荷载,产生变形屈曲。而这个变形、屈曲发生的过程中,现场没有技术与安全方面的管理人员去及时发现这一环境不安全因素,事故在完全没有安全控制的过程中发生了。这是一起安全管理有严重缺陷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