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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折旧及其计算方法
( 一 )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人账的土地以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
注意:以融资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算作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来计提折旧。
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完工巳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暂估价值计提折旧额,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值,并调整己计提的折旧额
,
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子续后,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 二 )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新的会计标准规定 ,
应计折旧额是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1.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己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进行折现 ,
以此作为预计净残值。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所谓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3.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预计经济使用年限。
( 三)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1. 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 ( 年、月 ) 折旧额都是相等的。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
其计算公式如下 :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例 lZl02022-1] 见教材128页
2. 工作量法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平均年限法的一种演变,其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工作量法适用于使用情况很不均衡,使用的季节性较为明显的大型机器设备、大型施工机械以及运输单位或其他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不考虑减值准备
, 工作量法折旧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
1)按照行使里程计算折旧
2)按照台班计算折旧。
单位里程(台班)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总行驶里程(工作台班)
月折旧额=当月工作量×单位里程(台班)折旧额
[例 lZl02022-2] 见教材128页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这种方法,固定资产账
面余额随着折旧的计提逐年减少,而折旧率不变,因此,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必然逐年减少。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的方法,是在不缩短折旧年限和不改变净残值率的情况下,改变固定资产折旧额在各年之间的分布,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较多的折旧,而在使用后期则提取较少的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
: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账面价值×年折旧率
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即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例lZl02022-3 】见教材130页
4. 年数总和法
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为基数,其折旧率以该项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的年数(包括当年)作分子,而以逐年可使用年数之和作分母。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例lZl02022-4】见教材130页 |